时间: 2025-10-21 阅读次数:1112 信息来源:南平市不动产登记门户网站
本人陈永福,依法继承产权人吴桂兰生前所有的坐落于玉樟岭26号4层408室的房屋一套,因保管不善遗失不动产权证,证号:闽(2017)南平市不动产权第0000207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申请补发。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永福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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