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6-09 阅读次数:141 信息来源:南平市不动产登记门户网站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烈忠,申请坐落于政和县星溪乡林屯村51号,不动产产权继承登记。该不动产现登记在张林财、繆爱玉名下,被继承集体土地使用证:政集建(92)字第1903号,宗地面积:123.7平方米。系张林财、繆爱玉的产权。现张林财已故,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所有继承权人的意愿表达,上述不动产中属于张林财的产权份额全部由张烈忠继承,现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届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政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可持相关登记材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政和县胜利洋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599--3459378
拟公示日期 2025 年 6月9日至 2025 年7月8日进行公告
政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 年6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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