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6-04 阅读次数:252 信息来源:南平市不动产登记门户网站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光国用(2016)字第057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福建省绿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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