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1-13 阅读次数:205 信息来源:南平市不动产登记门户网站
张扬平因保管不善,将潭国用2011第00974号 坐落:建阳市潭城街道黄花山路25号(师范附小)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杨平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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