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1-08 阅读次数:199 信息来源:南平市不动产登记门户网站
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闽(2021)政和县不动产权第0005607号 | 福建省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政和县熊山文明路40号(捧月佳苑)1幢1303 | 依据政信联办﹝2024﹞16号文件 |
公告单位:政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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