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1-27 阅读次数:139 信息来源:南平市不动产登记门户网站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何丽霞申请坐落于人民路28号401室不动产产权继承登记。该不动产现登记在何本栋名下,不动产权证:延政字第36802号、南国用(2002)字第13009号,系何本栋、陈水玉共同共有的产权。现何本栋、陈水玉 已故,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上述不动产中属于何本栋、陈水玉的产权份额全部由何丽霞继承,现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届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南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继承人可持相关登记材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平市滨江中路587号
联系方式:0599--8831592
拟公示日期 2024 年 11 月 27 日16:00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16:00
南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 11 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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