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3-10 阅读次数:3294 信息来源:南平市不动产登记门户网站
遗失声明
权利人:余莲菊(身份证号码:352124196007162033),因不慎遗失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1本,权证号: 浦国用(2006)字第0724号,坐落在浦城县莲塘镇五一三路莲花小区,面积16.69㎡,用途为混合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有偿出让;遗失房屋所有权证证书1本,权证号: 20041391,坐落在五一三路西段北侧(莲花小区),成套住宅面积105.29㎡,杂物间面积4.10㎡,用途为成套住宅、杂物间。现权利人余莲菊声明权证号为浦国用(2006)字第072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和权证号为 20041391的房屋所有权证证书作废。
声明人:余莲菊
2023 年03月10日
主办单位 :南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版权所有 :南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技术支持单位:福建臻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闽ICP备17020993号-1 闽公网安备 350702021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