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10-08 阅读次数:3678 信息来源:南平市不动产登记门户网站
继承公告
申请人黄荣明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身份证明、死亡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继承吴鸿琴拥有的坐落于光泽县217路一建巷52号(原217路186号一建后河滩3#商品房)不动产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6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光泽县洪济路15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7953163
附件:不动产基本情况
原权利人 | 坐落 | 面积. | 证号 | 备注 |
吴鸿琴 | 光泽县217路一建巷52号(原217路186号一建后河滩3#商品房) | 126.72平方米 | 光房证字第10171号、光国用(89)字第0058号 | 该房屋产权由黄荣明继承。 |
特此公告
光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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