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11-12 阅读次数:4530 信息来源:南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_柴浦江_申请坐落于_浦城县建设路80号_不动产产权继承登记。该不动产登记在 柴开养、柴浦江 名下,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闽(2020)浦城县不动产权第0005839号】,系 柴开养、柴浦江按份共有财产。现 柴开养 已故,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上述不动产属于柴开养的份额由 柴浦江 继承,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可持相关登记材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福建省浦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五馆一中心3幢行政服务中心一层114号-117号不动产综合窗口)
联系方式: 0599-6028835
浦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12日
主办单位 :南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版权所有 :南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技术支持单位:福建臻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闽ICP备17020993号-1 闽公网安备 35070202100173号